本页为供律师审阅的译文草稿,未列入网站地图。
最近审阅:2026年10月。法律审阅:Othman Al-Juboori。
伊拉克民法典1951年第40号规范日常交易:合同、买卖和租赁、损害赔偿以及金钱请求。Al-Taswia 法律服务公司就此提供意见,起草和审阅合同,并在民事诉讼中代理。
服务
- 起草和审阅买卖、租赁、承包、合伙和供应合同。
- 追索债务和赔偿请求。
- 解除合同和宣告合同无效之诉。
- 诉讼前的正式催告和和解。
问答
一般规则是:对一项债务的请求,无论其来源,经过十五年且无正当理由,如果被告否认,不再受理(第429条)。租金、利息和薪金等定期反复发生的权利,五年后不再受理(第430条)。某些权利的期间为一年,包括自由职业者的报酬和工人的工资(第431条)。
不法行为的赔偿请求,自受害人知道损害和加害人之日起三年后不再受理,无论如何自行为发生日起十五年届满后不再受理(第232条)。
可以赔偿精神损害:侵害自由、名节、尊严、名誉、社会地位或财务地位(第205条)。法院按受害人所受损失和所失利益评定赔偿(第207条)。凡致人损害的侵害均应赔偿(第204条)。
双务合同中,一方不履行义务时,另一方在正式催告后可以请求解除并在适当情况下请求赔偿。未履行部分相对于全部义务轻微时,法院可以给债务人期限或拒绝解除(第177条)。
合同原则上有约束力。如果发生不能预见的一般性异常事件,履行对债务人过于艰难并有造成重大损失之虞,法院权衡双方利益后可以把过重的义务减到合理程度(第146条)。
侵权责任是对合同之外的不法行为所致损害的赔偿,例如故意或因侵害而毁坏他人财产(第186条)。
民法典规定租赁的一般规则。不动产租赁适用1979年第87号不动产租赁法及其修正。承租人未付到期租金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(第177条第2款)。